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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一部相機已是4年前買的了,

其實一直都好好的,只是一年前就發現它很吃電,不知道是電池壞了,

還是哪次家人出游時摔到它而sot了。

一直打算敗多一部來取代了它。。。。

 

月底,解決了學費大事后,財務情況就會稍微舒緩些了,

然后以分期方式一年還完借來的6千元,應該就萬事ok了。。。。

在這暫緩的時刻,花筆錢買個想了很久很久的相機來,

會很過分嗎?

 

試著在 債主的立場來看,

這小子居然有錢買貴玩意兒,卻還不還清我錢,會不會太混蛋了些啊?

會不會太過分了些啊?

唉。。。。

 

拿到康頭。。。(我發現我還真好命干啥都有康頭 :D )

使我更不能再猶豫再拖下去了,

依我的性格,不確定需不需要買一樣東西時,我會拖啊拖啊拖啊,能拖就拖,

最后如果被拖掉了,那么它就不是必需品,反而就要趕快出手。。。。

 

相機一事被我拖了半年了,事關來新加坡后就窮了 (咦!)

然后又跑去報名夜間課程結果在還沒還清債務時再貼一筆,

重點除了出現新債務人,舊債主-我老哥哪里又多了一倍的債務。。。。

 

這種時候不好好存錢還債還敗了部不菲的相機(還沒貴到DSRL的地步)

會不會太過分了些些呢?

 

 

="_"=

思考下。。。。思考下。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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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k35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